今天报纸上看到几句言论比较精彩,特意记下来:
“在一个法治上轨道的国家里,人是有权生气的。....不要以为你是大学教授,所以做研究比较重要;不要以为你是杀猪的,所以没有人会听你的话;也不要以为你是个大学生,不够资格管社会的事。你今天不生气,不站出来的话,明天--还有我、还有你我的下一代,就要成为沉默的牺牲者、受害人!如果你有种、有良心,你现在就去告诉你的公仆‘立法委员’、告诉卫生署、告诉环保局:你受够了,你很生气!你一定要很大声地说。”--龙应台
“在一个代议制国家,我的利益被人堂而皇之地代表。然而,代表我利益的人姓甚名谁我竟不知晓--即使是那隐姓埋名的佐罗,我也知道他的刀剑与相貌。他们从来没有向我询问过我需要什么利益。为此,我不高兴。”
“17世纪英国中央政府给社会带来的经济负担不到5%,想到2007年中国财政收入占GDP比例占到了20.80%,而且财政收入的1/3被用于‘三公消费’,大学生不去创业,而是争考公务员。国富民穷,权利诱人。为此,我不高兴。”
回想一下,我见识过两次人大代表的选举方式:一次是在我家乡珠海,村委们拿出一张所谓选票,上面有几个人名,老实说我是一个也不认识,也从来没见过他们出来宣传自己,告诉大家他会为大家争取些什么做些什么,随便打一个勾把票投了,就可以换来10块钱,实在是神奇,至于投完票后结果如何、点票是否公正、甚至说到底有没点票,实在是无人知晓;另一次是在广州读大学时,学校贴出个公告,说我们学校某某老师要参选人大,要求同学“踊跃支持”,但我为什么要支持一个我素未谋面毫无了解的人做自己的代表呢?学校的公告里貌似只给出了因为他是我们学校的老师这一条原因 -____- ||| 所以,我两次都没有参与~~
0 意見